我們有新家了!全新防疫旅館小幫手上線,加入更多旅館,提供更完善的防疫服務。
最新內容:2022年返台入境》要有2日內PCR檢驗報告,以採檢日為基準
所有抵台旅客須在航班抵臺前 48 小時內使用智慧型手機進行線上健康申報,填寫健康狀況及旅遊史,這樣就能在入境時加快通關速度。
線上健康申報網址:請點我!
自2021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1人1室原則)。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所有自外國入境民眾皆須配合居家檢疫14天,
惟實際檢疫日期以居家檢疫通知書為準。
例如:4月1日入境,解除居家檢疫列管日期為4月1日加上15天(4月16日)即為解除列管日。
*入住時間、入住人數及其他住宿需求之收費方式,以旅館實際收費為準。
07/04更新*
入境檢疫規定3大重點提醒+
1.所有入境旅客 須入住防疫旅館/自費集中檢疫所,由 高風險國家/地區入境旅客 公費入住集中檢疫所。
高風險國家:航機抵臺時間2021年11月29日零時起,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史瓦帝尼及辛巴威等6國列為「重點高風險國家」。
2.於6/27日起全面提升入境旅客檢疫規定,「所有入境旅客須搭乘防疫計程車或自行駕車至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請親友勿到機場接機」,可搭乘機場防疫計程車、防疫租賃車暫不適用。起若旅客自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史瓦帝尼及辛巴威等6個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應搭乘交通部安排的防疫車輛前往集中檢疫所。
3.入境旅客總共須採檢3次:
高風險國家入境旅客於入住前PCR採檢1次;其餘入境旅客皆於入境時PCR採檢1次
檢疫期間第12-14天須做PCR採檢1次,由地方政府安排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7天增加「家用快篩」採檢1次
所有入境旅客,檢驗為陽性者,均進行病毒基因定序
疫情持續升溫、為了維護航空安全,出示檢驗報告是為了讓航空公司更了解旅客的健康狀況,進而降低傳播風險,若是到台灣才採檢,有可能因為等待採檢人數眾多而增加感染的機會。而前三日內的核酸檢驗報告只要由「啟程地」合格設立的醫療院所開立即可,應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到時出示紙本(正本、影本)、電子報告書都可以。報告上至少要有7個項目,內容需要清晰可辨識,若有不實或造假,將會面臨裁罰。
中國大陸之檢驗報告上沒有提供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的話,可以請醫院協助加註及簽章。若是報告上有提供台胞證號碼,受理航空公司可清楚辨識為登機者本人的報告,亦可登機。
各國所提供的採檢服務方式有所差異,若報告為當地政府許可藥局或社區採檢站提供COVID-19 核酸檢驗服務之報告,且所開立的檢驗報告內容符合我國要求及「表定航班前 3 日內」之條件,就可以受理。
若提供的核酸檢驗報告姓名與護照姓名排列的順序不同,只要受理的航空公司比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為同一人,就符合入境規定。
報告費用須由旅客自行之付,根據衛福部及及外交部的資料顯示,主要往來台灣的國家/地區都已具備檢疫報告的能力,因此取得不算困難。
入境台灣須提供前3日內檢驗報告,若無法提供報告,有4種情形,不予裁罰。(適用對象包括本國人、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及持居留證之陸港澳人士;不適用經臺轉機旅客。)
(表訂航班時間前)搭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的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故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含例假日),登機日不算。若是報告中無「報告日」但有「採檢日」,就以採檢日計算是否有符合三日內規定。
自2021年12月14 日起,改為須附3個「日曆日」的PCR檢測報告,意即須附搭機前72小時內的PCR檢測報告,不排除當地國定假日、例假日。
以 2020年 12 月 1 日至 10 日期間為例,說明如下:
核酸檢驗報告是以「航班表定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 計算,不會因航班延誤而受影響,所以不會構成逾期的問題,不需要重新檢驗。
旅客若因啟程地醫療院所開具之核酸檢驗報告提早或延遲發送,致未能提供有效之報告者,請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出示入境檢疫切結書及佐證文件(提出檢驗收據或採驗證明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若是旅客因報告延遲送達也已經完成切結證明後登機,但在抵達台灣時收到報告,經過機場邊檢人員確認,可以免除入境自費採檢程序。
若報告為法文、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只要是「啟程地」的官方語言而且受理的航空公司有能力判讀核對報告資料,即可登機,但若是商務人士需要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還是需要提供中英文檢驗報告。
如果您是搭乘汽車、火車或船舶等非航空器跨境搭乘飛機,有符合當地邊境檢疫規定,且檢驗報告日期符合「表訂航班前3日內」條件,即可登機。
原則上以第一段航程的前三日內報告為主,除非是有轉機於第三地停留逾 3 日以上(含國內線及國際線轉機),則以最後㇐次來臺航程表定航班時間起算前 3 天內之 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扺臺旅客若有不實、拒絕、規避、妨礙等相關檢疫措施之情事,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及 69 條規定,處新臺幣 1 萬至 15 萬元罰鍰。
以下為3種罰款情況:
以上為小幫手近日以來很常被詢問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快速找到解答!
若是有想要預訂防疫旅館,請立即加小幫手好友,幫你找到舒適又CP值高的防疫旅館唷
2022年防疫旅館推薦》3000元以下高CP值總整理,含北中南持續更新
防疫補助懶人包》超詳細教學!居家檢疫補償金申請,最高可領33,000元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國外請撥 +886-800-001922(發話端須自付跨國電話費用),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想知道更多疾管署防疫資訊嗎?來問問防疫智慧客服幫你解答吧!